一、检测项目
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项目为:氡、氨、甲醛、、苯和总有机挥发物TVOC五项。
二、检测依据及标准
1.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-2010 ;
2.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GB 3095-2012;
3.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 18883-2002;
三、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:
1.空气中氡的检测
1.1测试方法及依据
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。
1.2检测仪器:
1027型电子氡气检测仪
1.31027型环境氡检测仪
1027型环境氡检测仪以闪烁室法为基础,用气泵将含氡的气体吸入闪烁室,氡及其子体发射的α粒子使闪烁室内的ZnS(Ag)柱状体发光,光电倍增管再把这种光讯号变成电脉冲。由单片机构成的控制、测量电路,把探测器输出的电脉冲放大、整形,进行定时计数。单位时间内的脉冲数与氡浓度成正比,从而确定空气中氡的浓度。
2.空气中的游离甲醛的检测
2.1测试方法及依据
2.1.1 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2.1.2 GB/T 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
2.2 检测仪器:
HL-2B型恒流采样器、上海舜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7230G可见分光光度计
2.3 基本原理:
用大气采样器将空气中的甲醛吸收与酚试剂反应生成嗪,嗪在酸性溶液中被高铁离子氧化形成蓝绿色化合物,根据着色深浅,比色定量。
3.空气中氨的检测
3.1测试方法及依据
3.1.1 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3.1.2GB/T 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
3.2检测仪器:
HL-2B型恒流采样器、上海舜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7230G可见分光光度计
3.3基本原理:
空气中的氨吸收在稀硫酸中,在亚硝基铁氰化钠及次氯酸钠存在下,与水杨酸生成蓝绿色的靛酚蓝染料,根据着色深浅,比色定量。
4.空气中苯的检测
4.1 测试方法及依据
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附录F。
4.2检测仪器:
HL-2B型恒流采样器、TP-2030型热解吸装置、BTJ-Ⅲ型热解吸装置、湖北方圆公司生产的FYGC-2000B型气相色谱仪。
4.3基本原理:
空气中的苯用活性炭管吸附采集,然后经热解吸提取出来,经气相色谱仪由毛细管柱分离,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。以保留时间定性,峰面积定量,计算出空气中苯的含量。
5.空气中TVOC的检测
5.1 测试方法及依据
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附录G。
5.2 检测仪器:
HL-2B型恒流采样器、TP-2030型热解吸装置、BTJ-Ⅲ型热解吸装置、湖北方圆公司生产的FYGC-2000B型气相色谱仪。
5.3 基本原理:
空气中的TVOC用Tenax-TA吸附管吸附采集,经热解吸提取出来,再经气相色谱仪由毛细管柱分离,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。以保留时间定性,峰面积定量,计算出空气中各VOC组份的含量总和即为TVOC的含量。
四、检测工作量
根据国家标准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》规定,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%,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;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、有门厨房、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,作为基数参与抽检比例计算。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如下:
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设1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为50~100平方米的设2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为100~500平方米的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为500~1000平方米的设不少于5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为1000~3000平方米的设不少于6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,每1000平方米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。
四.检测工作进度安排
自甲方通知我方之日开始,二天之内进入现场取样,现场采样时间为二天,现场工作完成后的十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,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五份。
五.双方协作事项:
为保证检测单位有效进行检测工作,双方需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:
1.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。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:工程概况、工程监督编号、装修完工日期及工程平面图等;
2.甲方为我方提供工作条件,为我方在现场采样、检测提供协助与方便;
3.我方需用科学的检测手法为甲方提供高效的服务,制作完善的检测报告,保证验收通过。不耽误甲方任何工期要求。
4.双方指定一名联系人员,专门负责检测前后有关事宜的沟通联系。
5.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指派一名见证员,为我方的现场检测进行见证,并在见证记录表上签名确认。
六.质量保证措施
(一)质量承诺:在我公司进场检测的过程中,严格按照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测,出具公正、准确的检测报告,对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、可靠性负责。
(二)质量保证措施:
质量方针:科学、准确、公正、及时。
质量目标:按照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的质量标准要求认真检测。报告符合建委要求。
质量保证措施如下:
1. 成立项目组
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管理体系,运用过程的方法模式,实现过程的管理,以达到质量目标的实现的目的。
(1)组建工程项目经理部,明确各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名单;
(2)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相应管理制度;
(3)对参加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;
(4)所有检测人员持证上岗。
2.仪器的控制
(1)仪器的使用人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授权才能使用。
(2)仪器的使用必须在经过了检定和校准后方可使用。
(3)仪器进场前三天必须进行全面的检修,以确保正常使用。
3.文件的控制
(1)文件必须经过审核、批准方可发布。
(2)文件必须经过有关人员会签。
(3)规定文件更改的方式和现行状态的识别。
(4)文件统一由资料员按规定管理。
4.检测过程的控制
每个单项工程均按照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》和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测。接到入场检测通知之后,向甲方及现场监理申报检测方案,经批准后方可执行;检测时记录原始数据,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检测工作;单项工程检测工作完成后,见证员签写见证记录。
5.检测报告的控制
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,计算结果,质量监督员校核数据后,由报告编写员编制检测报告,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审核、授权签字人批准后发放。